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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偏見(最新譯注版)
- 作者 /
珍‧奧斯登(Jane Austen)
- 出版社 /
釀出版(秀威資訊)
- 出版日期 /
2015-12
- ISBN /
9789864450558
- 定價 /
NT$
530
- 優惠價 / NT$
477
But people themselves alter so much, that there is something new to be observed in them for ever.
可是人本身變化多端,永遠有新鮮事等你發現的。
本書特色
*注腳有的是補充背景知識,更多的是談及中國的相關情形。
*譯文吸收了牛津查普曼標準本等近現代奧斯登研究的成果,糾正了大量舊譯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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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推薦
談奧斯登、翻譯、《傲慢與偏見》的譯本
本文有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先談奧斯登和她的書,算是聊勝於無。有些譯者譯完書,會為作者、原書再寫一篇紮實全面的研究。我沒這個本事,只好將就,看有什麼菜,隨手炒一盤而已。
第二部分談劣譯、第三部分談《傲慢與偏見》現行譯本的問題。劣譯問題多,影響大,重視的人卻少。長期以來,大家想當然耳的認為,好書譯出來就是好書,經典譯出來就是經典;不知道譯虎不成反類犬。只憑畫走樣的老虎,實在難以想像百獸之王的威風。不該為老虎叫屈,為讀者不值,為譯界、出版界嘆一口氣嗎?
1. 奧斯登和《傲慢與偏見》
經典很多,像奧斯登的作品那麼通俗的很少。
奧斯登寫的不外家常小說。裡面大多是平常人,而且吃飯、聊天就占了大半篇幅;這跟「取諸懷抱,晤言一室之內」的室內樂,正是異曲同工。這樣的書要拍成電影,小津安二郎是最理想的導演。奧斯登終身未嫁,專寫家庭生活;小津安二郎終身未娶,多拍家庭生活。他們的戲不在曲折離奇、扣人心弦的情節,而在普通的生活起居、尋常的往來相處。欣賞起來,好處是容易設身處地,節省腦力,心思可以集中放在該放的地方;壞處是容易疏忽,只看見柴米油鹽,只聽見東家長、西家短。
奧斯登寫的也是婚姻小說。愛情也寫,但是離不開婚姻。作者從婚姻看愛情;空談愛情不成其美滿姻緣,所以不鄙視麵包;只為麵包結合往往不幸,所以不看輕愛情。麵包固然是愛情的養分,愛情也不只是浪漫的嚮往,而是理智的要求。夏洛特下嫁柯林斯,是為了個發霉麵包而犧牲愛情。莉迪亞與魏克安私奔,是為了風月幽期而失去理智。一個現實地不理智,一個浪漫地糟蹋愛情,成了兩個極端;而吉英與彬禮、伊兒與達西,就在這兩個極端間修成正果。愛情與麵包,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問題,我們不知不覺跟着作者的理智斟酌起來了。去年,英國宣布將會把奧斯登的頭像放在鈔票上,此舉耐人尋味,不知道作者在天之靈到底是皺眉頭,還是頷首微笑?
奧斯登寫的多是喜劇。讀者看她的書,很少哈哈大笑,卻很容易跟着作者的冷眼一起旁觀,然後一句冷嘲,一抹會心的微笑。「其實一個懂得幽默的人,必有其嚴肅的一面。」嚴肅不一定是板起臉來說教,而是對人生體會深刻的結果。中國人說:「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恰好點出了奧斯登作品的好處。她寫書時,也許只為了自娛娛人,卻也把所領悟的人生寫了下來。不想說教,寫成的故事卻有了生命,像是活的人生,叫讀者飽經世事,體味人情。如果讀者只拿來消愁解悶,即使沒有對不起作者,至少對不起作品了。
藝術家都善於割愛,從另一方面看是以簡馭繁。奧斯登在信裡提及,看展覽時發現畫中人酷似吉英,身材、臉形、五官、性格無一不合,而且白衣綠飾,「證明」吉英喜歡綠色。可見小說裡虛構的人物,在作者心中都是有血有肉、完整豐滿;不過下筆時,冰山在胸,只寫一角。這跟後來羅丹為巴爾札克塑像一樣。羅丹做了大量準備工夫,包括塑了一堆裸像來觀察幾個月;最後的成品卻是披着晨衣的。先塑裸像不是多此一舉嗎?其實藝術家對人物的掌握越完整豐滿,創作時越容易把握關鍵;掌握了全體,有個性的細節就會自然流露。羅丹對巴爾札克瞭如指掌,才塑出遺貌取神的傑作。奧斯登摸透了角色,反映性格的言談舉止就自然流露;東一麟、西一爪的零星線索就會互相呼應,活靈活現。
《傲慢與偏見》的故事很簡單,誤解卻很多。例如:許多人,包括專家學者,都以為達西代表傲慢,伊麗莎白代表偏見(參看A5.36)。其實書裡面的人物,猶如真實的人生,每一個都有傲慢的地方,都有偏見。
達西有偏見,尤其當初對赫特福德郡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所以才傲慢。而伊麗莎白因自信才智,傲慢不下於達西。大體上說,達西因地位的偏見而傲慢,伊兒因才智的傲慢而生偏見。不只男女主角,連彬禮先生的謙遜,也藏了拐彎的傲慢。吉英總以淑女之心度人,有時恰恰是偏見。同是帶着勢利的傲慢,柯林斯淺狹、彬禮小姐虛榮;一樣自視甚高,伊兒合群,而父親孤傲。男女主角知錯,克服了各自的傲慢與偏見,終成眷屬。柯林斯先生、凱瑟琳夫人卻是始終不改。
奧斯登討論了傲慢與虛榮、偏見與印象、任性與隨和、機智與智慧、勢利與明智、真誠與虛偽、以至真誠的應酬與虛偽的禮貌等等。總之,書裡有大量人物、性格、德行的對照,不妨說是《希臘羅馬列傳》(Lives)的家常版。蒲魯塔克(Plutarch)好以禍福所倚來彰顯嘉言懿行,而奧斯登一面讚許美德,一面也寫出仁愛善良有時反而受累。列傳是半虛的歷史,純屬虛構的小說卻更加寫實。小說沒有列傳跌宕起伏、蕩氣迴腸的情節;妙的是,人生的面貌一樣複雜,一樣耐人尋味;正如作者借伊麗莎白的口說的:「人本身變化多端,永遠有新鮮事等你發現的。」(A9)
此外,有人認為奧斯登用了太多巧合、偶然,不夠寫實;卻沒有人質疑彬禮和吉英、達西和伊兒有情人終成眷屬。嚴耕望(1985: 1):「社會文化的演進大端可能有相當規律可尋;但歷史上的個別事件,偶然觸發的可能性很大。」有情人的「終」的規律不過是人心裡變相的願望,並不寫實。人喜歡規律,而規律也許只是偶然的累積,甚至存續偏差的假象。真實的人生裡充滿巧合、偶然;幸與不幸,往往在於運氣。天底下有情人不成眷屬的儘多,而魏克安、莉迪亞之流像蘇格拉底的豬一樣過得快快樂樂的也不少。小說裡,要不是舅母改變行程,要不是達西又剛好提前返家,達西和伊兒大概就沒機會了。小說到底寫實不寫實,不在於避免巧合、偶然,而在於巧合、偶然時,人物的反應是否與性格相符,情節的發展是否合情合理。如果刻意安排的巧合偶然,促成了既合乎人情事理、又滿足讀者期望的結局,作者就成功了。
2. 翻譯
翻譯是苦差事;外語譯成中文,猶如把蛋糕還原為麵粉等等,重新做成饅頭,吃起來要有蛋糕的滋味,根本是刁難人的事。換言之,翻譯不是影印般的簡單翻版,而是化整為零、再化零為整的另類創作。
何況文學的翻譯還會見仁見智,好可以更好。『翻譯是一項「層出不窮」的玩意兒,好比走江湖的說:「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
2.1 劣譯與出版生態
據說當年日本的河上肇看見著作被郭沫若譯壞了,此後出書,「版權所有」下都加上「禁止漢譯」四字。一個經濟學家為防劣譯,寧缺毋濫;也夠叫人深思的了。到了今天,漢譯界固然大有進步;幾十年來,佳譯固然有;真正中規中矩的,沒有大家想像的多;而拙劣的,怕是大多數。坊間的譯本,許多連「對不對」這一關也過不了,是不能拿見仁見智來搪塞的;好比小學生的作文,夾纏不通,不能說是風格。老實說,本人十幾年來,除了屈指可數的幾家文學翻譯、洪蘭女士的科普讀物以外,其餘中文譯作,也是寧缺毋濫,一概不看。
劣譯充斥,與出版社的態度有關;而出版社的態度,是讀者放任的結果。
2.1.1 漠視專業
我不信教,因緣際會替某大基督教出版社譯過書;那時候的譯筆,想起來會臉紅,態度倒很認真。可惜社方並不合作,尤其把譯名亂搞一通;不得已寫了幾封信過去好說歹說,人家乾脆不理你,一個字都沒回。
又如許多名著劣譯,一賣幾十年。誠如宋淇四十多年前對海明威譯本的抱怨:「過了三十年,我們對海明威的瞭解更深,對他著作的風格和內容應有更具體的把握,沒有理由把三十年前的舊譯改頭換面,三番四次地出版,好像這是最新的、最完美的翻譯經典似的。」其實到今天還是這樣,受害的也不只海明威而已。
出版社是做文化事業的商業機構,牟利無可厚非;問題在社會的獎懲機制會導向哪裡。如果好譯本不見得能賣,壞譯本可以暢銷;就不必指望出版社以文化為己任了。
2.1.2. 靠良心補貼稿費?
另一個關鍵是酬勞。台灣收版稅的譯者不多,收入高的更少;至於按字數收稿費,行情就更差了。同樣是梁實秋文學獎,翻譯組的獎金遠不如散文組。到底是鼓勵翻譯,還是不鼓勵翻譯呢?總之,只有惡性循環,沒有鼓勵好譯者譯好稿的機制。
夠格的人往往譯不下去,譯的人往往不夠格。有志者只能拿自己的良心來補貼稿費。所以出版社出賤價換來的,不是劣譯者的劣稿,就是好譯者的良心;不能避免拿到劣稿,只能避免為劣稿付辣價錢。
總有人說「行情就是行情」。可是實況不都合理;大家不守交通規則,不能說橫衝直撞是對的。既然有公平貿易的咖啡,為什麼沒有公平貿易的譯本呢?
2.2 有好讀者才有好譯本
從傅雷以來,已經有不少大人物批評過劣譯、以至劣譯體創作;本來就是鸚鵡救火也輪不到我。但是從市況看來,名家、學者的大聲疾呼都消失在讀者投票的黑洞裡,遠遠不能振聾發聵。讀者要麼無知無覺,要麼逆來順受;這才是最可悲的地方。我說了一堆大話,並非自負譯藝過人;「不忍見耳!」
赫伊津赫(Johan Huizinga)的經典,英譯本差強人意,卻拖了大半個世紀才有比較符合原文的新譯本。佩頓(Rodney J. Payton)在序裡說:後輩不應該挑剔前輩譯家,卻應該跟讀者交代為什麼甲譯勝過乙譯。他有話要說是自然的。我不但要向讀者交代,更期望讀者擦亮眼睛。
批評是容易的,因為別人的刺總比自己的梁木礙眼。有些人,尤其某些教授、語言學家,批評起來頭頭是道,實踐起來是另一回事。鄙人眼高手低,如果有人看出來,毋寧是好事;不吝指正,更好。因為台灣的大病,不只在劣譯多,而在幾乎無人過問。
歸根究底,大家不重視翻譯水準,也分不出譯文好壞;出版社才有恃無恐,譯者才變成賤役。讀者成了冤大頭;說活該,也活該。
一般來說,國外的讀者對譯文好壞比我們敏感,學術界也重視;連兒童讀物也不放過。安徒生的故事,英譯本來很糟,被人評為謀殺天才,於是才有凱格溫(R. P. Keigwin)等等新譯本造福讀者。然而在國內,光是經典的中譯就不知道殺了多少人,死得不明不白;別說童話故事了。
國外像樣的百科全書介紹外國名著,包括童話、科學著作,常會列出好的譯本,有時還附上簡單卻嚴謹的評語。而國內的 X 本好書、XX 優良讀物之類書目也常見譯作;只要國外有點名氣的書譯了出來,就會上書單;大家顯然把譯作等同原著來推薦。譯文不分好歹;好比介紹西洋猛獸,牽出來一頭掉毛的獅子,又居然無人置疑。
在西方,提起喬伊特(B. Jowett),想到柏拉圖;提起拉鐵摩爾(R. Lattimore),想到荷馬;提起辛克萊(J. D. Sinclair),想到但丁;提起考夫曼(W. Kaufmann),想到歌德、尼采;提起加尼特夫人(Constance (Black) Garnett),想到陀思妥也夫斯基、托爾斯泰:像這樣備受推崇的譯家可以列出一大串。而中譯佳作,大都是副業的產品。提起譯者的名字,我們最先想到他是名教授、大作家。嚴復、林紓以後,我們以譯藝名世的,少之又少。
論譯者的文筆,像諾克斯(Ronald Knox)的 Imitation of Christ、希德(F. J. Sheed)的 Confessions,那份簡潔優美,簡直叫不信教的人也感動―這不正是耿稗思(Thomas à Kempis)、奧古斯丁創作的目的、也是譯者該盡的責任嗎?如果外國人把司馬遷、曹雪芹等等的文章譯成嚕囌彆扭、夾纏不通的英文,我們作何感想?就算不能奢求譯者筆健一如大文學家,至少譯文應該清通。可是,讀者對佶屈聱牙的中譯不但見怪不怪,還好像覺得譯文彆扭是可以寬容,甚至是應該的。
思果(1982: 6)把翻譯跟八年抗戰相提並論,『如果一開始就投降,什麼麻煩就都沒有了。……怎麼方便就怎麼譯,不必問,「我們中國人表達這個意思,原來是怎麼說的?」也不必問,「這句譯文像中文嗎?」』其實不像中文只是劣譯表面的害處。像這年頭「有機」泛濫,始作俑者恐怕就是翻譯的人。語言固然隨時而變,舊詞匯會有新用法;但是代價不應該是觀念混淆、思想紊亂。
總之,社會節省了成本,卻也付出了高昂的代價:一方面妨礙了文化交流,因為越精深的著作對翻譯的要求越高,卻越容易譯虎成貓;一方面,中文的生態大壞,「久劣不歸」。到頭來,尊重專業的人也做不出專業的事。我就遇過這等怪事:認真負責的編輯,拿英文句句有主語的標準來規範中文,好用「我洗我的手」式的句子,把嚕囌不通看成風格、而且是現代的風格。
3. 何必多譯一本?
經典的翻譯永無止境;譯本再好,總有人別出心裁,新譯本也總應時而出。譯文壞,重譯就更迫切了。當務之急是盤點一下:到底洋經典的譯本有幾部是像樣的?我們與其不斷翻譯新書,不如重譯真正重要而譯壞了的經典。
3.1 易懂而難譯的《傲慢與偏見》
據說大鋼琴家舒納貝爾(Artur Schnabel)曾說:「莫札特的奏鳴曲與別不同;對小孩子太容易,對藝術家又太難了。」奧斯登的書易懂,易譯嗎?
論故事、情節,可謂十分簡單;論語言,與現代英語接近,明白曉暢,並不晦澀。然而,正因為看來平易,因詞義轉化、時代變遷而產生的文字陷阱就不容易發覺。譯喬叟、莎士比亞,大家知道要查字典、看參考書;譯奧斯登的書,就不妨偷懶了。
其次,奧斯登的手法簡潔細膩。同樣的故事鋪陳出來,比誰都省儉。書裡固然有大量細節,可是省略的更多。反過來說,留下來的雞毛蒜皮都經過千錘百煉,都有用意。以吃為例,連用餐的時間都經過仔細斟酌。生活作息的差異,是用來反映彬禮小姐趕上流社會時髦的心態。譯者如不了解作者的用意,很容易抹平了拐彎抹角的地方,不起眼卻關鍵的細節就走了樣,甚至不見了。其實,比起《紅樓夢》有名的千里伏線,奧斯登埋的針算好找的。只是筆下經濟,剪裁得法,自然得讓人以為平淡無奇;譯者反而不留神罷了。
容易譯丟的還有宋淇先生說的「字眼」,留待下文再說。
總之,奧斯登的書易懂,卻不見得易譯,有時候更難。獅子搏兔尚且要使出全力,何況是兔子模樣的猛獸?
3.2 慘不忍睹的劣譯本
上節談的其實是「高級」的毛病,坊間譯本出的錯,往往低級很多。以卷一第一章為例,隨便瀏覽一下,問題已不少,而且往往錯在不該錯的地方。例如:班耐特太太說單身的濶少爺搬來做鄰居,是女兒的福分;丈夫卻裝作不明白,還明知故問。班太太很厭煩,說了一句:
how can you be so tiresome!
有人譯成這樣:
「你這人真是沒勁!」
簡直望文生義。tiresome 的定義如下:
ADJECTIVE
making you feel annoyed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其實翻譯英國文學,起碼要用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SOD);這裡故意引用一部學生字典,是要說明這不是什麼艱澀棘手的問題。
班太太評論女兒伊麗莎白說:
I am sure she is not half so handsome as Jane, nor half so good-humoured as Lydia.
有人把下半句譯成這樣:
「也不及莉蒂亞一半的幽默,」
其實英文裡的 humour 常指脾氣、性情,這就是一例。
另外,奧斯登描述班太太這個人說:
Her mind was less difficult to develop.
這個 develop 不是「發展」,而是「發現、了解」。好一點的版本,像 Oxford World’s Classics, Penguin Classics,都會注明。可是有人譯成這樣:
「他太太的腦子很不管用,」
看來這位譯者不但不會查字典,手上連像樣的原文版本都沒有。
奧斯登曾把自己的寫作比喻成兩英吋象牙上的精雕細琢。現在給粗心的譯者拿大鐵錘、粗鑿子一打,雖然還看得出是象牙,藝術已經粉碎。人情世故的精雕細琢變成低俗庸濫的愛情鬧劇;雅俗共賞的妙文,譯成俗賞雅不賞的走樣版。可悲的是,這樣啼笑皆非的譯本也有銷路。
3.3 美中不足的好譯本
難道沒有好一點的譯本?有的,像王科一,孫致禮,張玲、張揚三個大陸譯本。拙譯受惠孫譯的尤其多。台灣最近把文化創意叫得震天價響,像奧斯登的世界名著卻端不出一個像樣的譯本,實在是一大諷刺。
然而,撇開審美、風格等多少有彈性的差別,這三個譯本還有不少美中不足的地方。許多地方,查普曼的標準本早有說明,有些經宋淇(1967)指出,幾十年後仍然一錯再錯。
3.3.1 名物制度
這一類誤譯最多;有些看似簡單的地方,一不小心就上當。例如:
morning 不是早上,evening 也不是黃昏(A2.11)。Chapman 在標準本裡已解釋過,誰知道大家到今天還是誤譯了。afternoon 也不一定是下午。書裡提到 breakfast, dinner, supper 等都有特指。一天的時間亂了,連帶吃飯也成了問題。
有一處說吃完晚餐,反而變成「下午」(B16.108)。另一處說六點半吃晚餐,後來聊天、打牌等等,再吃一頓(其實是消夜)後,卻變成「黃昏」「傍晚」(A8.45)。
柯林斯下午四點才到朗本,班先生對太太說的話卻譯成這樣:「我希望你今天的午飯準備得好一些」(A13.57)。其實當時的人很少吃正式的午餐,就算吃,也不會在下午四點後。晚餐變成午餐後,如果當天還有一頓,譯者為了「圓錯」,只得順退,把消夜譯成晚餐。有時候明明吃完晚飯,主人家卻「打算留兩位先生吃晚飯」(C12)云云。有時候乾脆一晚吃兩頓晚餐(A8.49)。
何況有些飲食的細節是有意義的。比方彬禮家用餐時間比班耐特家晚,是時髦的有錢人的習慣(A9.50)。又如凱瑟琳夫人家裡沒客,就請柯林斯等 to dine;後來外甥達西、侄兒菲茨威廉上校來了,就只請柯林斯等 come in the evening(A15.65)。這些不起眼的細節是作者描寫人物的手段,譯者不得混淆。
三家又因為不明白當時遺產的處理,誤解了班先生的話,把莉迪亞每年收入五十磅,變成總收入五千磅(C7.157)。其實達西收拾私奔的殘局,所謂慷慨解囊,總共也不過花三千磅左右;對照起來,那個五千磅就叫人莫名其妙了。
一表三千里,實在叫譯者頭痛。柯林斯是伊兒等的 cousin,不同姓卻可以繼承朗本,關係難定,三家的譯法尚可斟酌(A13.58)。達西和費茨威廉是凱瑟琳夫人的 nephew,三家就顯然搞混了(B7.99)。
當時家人的稱呼不像今日隨便;有沒有外人在場,吉英、伊兒稱呼父母是不一樣的,可是莉迪亞就沒有這種分寸了(A5.35)。交談時對稱用不用「先生」、「小姐」、暱稱,都有規矩(A8.c)。作者用這些細微末節來反映人物的教養。可惜譯者都忽略了。稱呼還牽涉社會地位,有人把 Mrs. 譯成「夫人」,丈夫受勳的 Lady 反而譯成「太太」(A3.14,A3.18)。
奧斯登往往借好像不相干的細節來反映人物的心理、性格。凱瑟琳夫人說可以帶伊兒、瑪麗亞去倫敦時,提到馬車的安排,三家都誤譯了。其實那些細節是用來反映夫人究竟有多「好心」的(B14.105)。
liberty of a manor 是「莊園上的狩獵權」,Chapman 也解釋過,過了六七十年,大部分譯者還是亂譯一通(A4.b)。
還有舞的跳法(A3.27)、醫生與藥師的分別(A7.44)、管家與帳房的不同(A18.72)、牧師的按立(A13.59)、反映家境的擺設(A16.66)、繼承條件的修訂(C8.a, C8.159)等。
3.3.2 詞義
因誤解詞義而誤譯,例子很多,影響可大可小。
例如:驚慌時的臉色蒼白變成臉紅(B18.115),無耻變成安然自信(C9.163)等等。有些重複出現的字詞,像 country 往往不是國家(B19.121),character 也不一定是性格(A17.69),很多譯者都誤會了。
關係大的,會影響人物性格的刻畫,例如:
吉英與彬禮相識不久,吉英 cautious in her praise of Mr. Bingley。三家都把 cautious 當成否定的意思,好比「小心跌倒」的「小心」;其實是肯定的意思,好比「小心走路」的「小心」(A4.28)。另一回,吉英與伊麗莎白談心事,伊麗莎白用 candour, candid 來形容吉英。三個譯本都當作「坦率」解,顯然不妥。如果吉英「坦率得毫無保留」,為什麼又「矢口不提別人的短處」呢?可見譯文自相矛盾。其實這裡用的不是後起的「坦率」的意思,有人甚至認為奧斯登筆下從未用過這個意思(A4.32)。這兩處誤譯,吉英的性格就走樣了。
達西講到記恨的脾氣,自認耿耿於懷,卻有譯者譯成情緒不容易激動云云(A11.56)。又如彭伯里的管家,一出場讓伊兒覺得much less fine。其實是說人家比伊兒料想的樸素,藉此襯托達西的為人。可是三家把褒譯成貶,作者的用意都不見了(C1.122)。還有疏忽 has anger 的口語用法,把不懂事的吉蒂變懂事(C4.143)等等。
3.3.3 「字眼」
有些毛病會影響全書大局。一般來說,重複出現的字用不同譯法,是不妨的,甚至是好的。然而串連上下文的關鍵字眼,譯文卻要統一,前後才能呼應。但是作者寫作時不會考慮到那些字眼怎樣翻譯,譯文是否方便統一。譯者的為難就可見一斑了。
Playful(ness) 在書中共出現了四次,都是形容女主角伊麗莎白。宋淇(1967)指出:playfulness「可以說是本書的主要關鍵字眼(key word),用以強調女主角與眾不同的特徵,等於中國舊詩中的『眼』,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當時他比較了幾個譯本,包括王科一本,都不理想。遺憾的是,幾十年後,新舊譯本的問題依舊。各家所譯,一句句分開來看,都不錯;卻沒有一家是統一的。這多少辜負了奧斯登經營的苦心(A3.21)。
類似的「眼」還有 gentleman, gentlemanlike。涉及的人物更多,因為大部分男角出場時會用這個標準,先下判語。作者的苦心,在顯出兩者的微妙分別:gentleman 不一定 gentlemanlike,gentlemanlike 不一定是 gentleman。於是,地位與教養的矛盾、人物的襯托就看出來了。所以,翻譯時要把 gentleman, gentlemanlike 當成一組,要留下線索給讀者尋味。可惜所有譯本都忽略了(A3.16)。
個人用語也值得注意。只有班太太和莉迪亞用的 horrid,是女性好用的粗俗說法;作者要反映兩人沒有教養(C9.166)。But, however, 是母女專用的廢話(A3.26)。譯文要統一,讀者才看得出來,才注意得到。還有口頭禪,像 to be sure,很多人物都說,卻只有班太太動不動就來一句,這是要刻劃她的淺薄無知。可惜三家都忽略了(A1.3)。
3.3.4 對話、嘲諷等
奧斯登善於嘲諷,例如威廉爵士看女兒的丈夫(柯林斯)和鄰居(凱瑟琳夫人),提到 such a husband and such a neighbour as were not often met with.(B7.97)。到底是爵士在讚美,還是作者在取笑呢?可惜三家似乎都忽略了。
對話更是奧斯登刻畫人物的精華。吉英與伊麗莎白聊到彬禮先生,讚不絕口,偏偏不提外表;被機智的伊麗莎白一語戳破,嘲笑一番。可惜各家譯走了樣,不但取笑不見了,還變成伊兒附和吉英;白白浪費了一個精采的地方(A3.30)。另一回姊妹聊天,伊兒套用彬禮小姐唱高調的花言巧語來挖苦她,三家都譯丟了(A21.80)。有一處,伊兒反省自己聰明反被聰明誤,反映女主角漸漸成熟,是人物發展的里程碑。三家卻誤譯,變成伊兒耍了幾句莫名其妙的嘴皮子(B17.111)。
書裡借故事情節和人物對話來討論種種觀念,有無數伏線。有一回,吉英怕伊兒愛達西不夠深,伊兒打趣說怕已愛得太深,三家都譯丟了。這番刻畫伊兒機智的對話,其實是延續前文散布的伏線,用來討論婚姻與愛情的關係(C17.186)。
奧斯登不但善用細節,而且下筆時舉重若輕,譯者隨時要瞪大睛睛。有一回提到彬禮小姐的笑,說是針對 one of its objects。Objects 是彬禮小姐好奇的對象,用複數,因為包括達西和伊兒;笑只對一個,即達西,所以用one。這個細微的差別正是作者的巧思,既刻畫人物,又讓讀者會心微笑。可惜三家都譯走了樣,根本看不出原意了(C3.140)。
總之,劣譯固然千瘡百孔,名譯到頭來還有那麼多不如意的地方,才真叫人泄氣。讀者要放任下去嗎?
簡介
有人說,在文學上,奧斯登是約翰遜(Samuel Johnson)的女兒、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母親。
文評大家利維斯(F. R. Leavis)說,奧斯登是英國小說偉大傳統的奠基人。
小說家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最少把《傲慢與偏見》讀了三遍,認為奧斯登有點石成金之才,能使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人物妙趣橫生。
二次大戰期間,日理萬機的丘吉爾臥病在牀,叫女兒讀給他聽的書就是《傲慢與偏見》。
本書是《傲慢與偏見》的全新譯本,吸收了牛津查普曼標準本等近現代奧斯登研究的成果,糾正了大量舊譯的錯誤。譯者根據奧斯登時代英語的特殊用法,斟酌當時的名物、制度、禮節、風尚,以至情節的關鍵、照應等,比較不同譯本的得失,擇要寫成商榷約二百條為附錄,對研究奧斯登或翻譯相關科系人士頗有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慈恩
讀書不成,半途出家;一方面不知不覺,一方面明明直照吾家路,做起十棄行來。
目錄
目次
說明
卷一
第一章 偏見的真理
第二章 語不驚人死不休
第三章 偏見一對 傲慢成雙
第四章 見仁見智
第五章 傲慢有理
第六章 眼睛是愛情的窗戶
第七章 好雨知時節
第八章 不是冤家不聚頭
第九章 原來你研究性格
第十章 謙遜的傲慢
第十一章 可笑不可笑
第十二章 各懷離別思
第十三章 天上掉下來的橄欖葉子
第十四章 馬屁精
第十五章 一個白 一個紅
第十六章 中聽的偏見
第十七章 聽證會
第十八章 群醜會
第十九章 想吃天鵝肉
第二十章 彩鳳不隨鴉
第二十一章 調虎離山
第二十二章 一個蘿蔔一個坑
第二十三章 風水輪流轉
卷二
第一章 剪不斷 理還亂
第二章 商而好禮
第三章 衣食足而知愛情
第四章 現實抑或功利
第五章 訪友
第六章 豪門宴
第七章 女鄉紳
第八章 禮貌練習
第九章 遠近由心
第十章 冤家路窄
第十一章 不夠紳士 不夠淑女
第十二章 傳書
第十三章 我才了解自己
第十四章 行裝易收 心緒難平
第十五章 滿載而歸
第十六章 頂呱呱的計劃
第十七章 機智的缺口
第十八章 徹底糊塗的死路
第十九章 缺陷勝完美
卷三
第一章 管家的傲慢與偏見
第二章 舊雨新知
第三章 情敵會
第四章 私奔
第五章 失節的花痴
第六章 欠債的賭棍
第七章 怨偶天成
第八章 最匹配的人
第九章 歸而不寧
第十章 不念舊惡 成人之美
第十一章 意不在鷓鴣
第十二章 嬌客
第十三章 幸福的基礎
第十四章 惡客
第十五章 可笑不可哭
第十六章 破鏡重圓
第十七章 除非你服了他
第十八章 愛從哪裡起
第十九章 各得其所
商榷
參考文獻
談奧斯登、翻譯、《傲慢與偏見》的譯本
譯者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