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徹《殺人偵探社》

2014-05-23 at 10:06 │ 原作者:小部 │ 資料來源:小部   發表人:秀威資訊
停售-殺人偵探社

停售-殺人偵探社

  • 作者 / 凌徹
  • 出版社 / 要有光(秀威資訊)
  • 出版日期 / 2013-05
  • ISBN / 9789868912847
  • 定價 / NT$ 250
  • 優惠價 / NT$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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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著聳動的標題,文案寫得很懸疑,封面也弄得很B級,但《殺人偵探社》算是出乎我意料地.....平實嗎?標題僅是引起主角開始探究的動機,不能說誤導讀者怎樣,但在我為角色群擔心等等你們就這樣一腳踏入其實和你們沒啥關係的案件,萬一引來隱藏在黑暗中的殺機怎麼辦!結果反高潮的發展反倒令我想嘲笑自己被公式制約的想像力。
  《殺人偵探社》的名稱由來,是由於一項傳聞──會殺死委託人的偵探社。當沈柏彥從任職江氏偵探社的朋友口中聽到這件事呢,確實感到訝異。但仔細細究從頭,發覺是偵探社過去的員工由於自身恩怨,殺死了間接害母親自殺的詐騙集團人士時,只以為是傳言附會。沒想到他的朋友方揚,卻又從另一名朋友王定謙那邊拿到一篇奇怪的小說。小說內容和偵探社員工有著些許吻合之處,而奇特的是,小說的來源是王已逝主管的電腦。而這位主管高德忠,卻同樣也在一類似場所,殺害長久勒索自己、同為詐騙集團的流氓後而自殺。兩起相隔兩年,卻處處有所相似的案件,引發了三人的好奇心,而這小說的源頭,以及暗示留白,更令他們思索。

  說來微妙,閱讀《殺人偵探社》,奇妙地令我想到日常推理。但比起此次類型較少牽扯到血腥,只是在推理日常小事,又覺得這名詞置放地不對勁。然而只是想想,小說的推理必要性確實是可有可無的。和部分日常推理的謎題那樣,可能當下在意地不得了,但說實在話也不是很重要的事,解開與否,也只是稍微豁朗了點,說不定懂了當下,還苦笑想說值得花費那麼多時間,真的有必要嗎?為自己當時的苦惱呻吟感到羞赧。
  比較的不同,我想在於《殺人偵探社》的案件本身是刑事色彩的,很難不讓人不惦記外,還有對人的想像吧。小說最具有調查戲分的,是王定謙。但說到他和高德忠是否感情有那麼密切,我想除了一般主管部下淵源外,其實也還好。他也不完全覺得自己是為了要還對方一個清白而行動,只是覺得有點不對勁,又剛好出現了一篇小說來推進自己這個覺得怪異的觀感,就稍微予以調查。要積極地證明什麼,又沒到那個地步。

  如果說連王定謙這勉強的關係人都調查地很曖昧的話,更遑論沈柏彥或方揚。又不是案件的關係人,不是親屬,也沒有對其中人物有特殊感情,案件也未給人重大隱情,或者涉及正義或者黑暗社會醜陋面等明顯暗示,不管就道義或各方面,大可不必那麼耗腦力。但小說在處理人物自我質疑的同時,卻不至於令人不耐煩,想說真是個優柔寡斷的傢伙啊,還能產生好感,同理牽掛、無法釋然所在。在拿捏調查的動力上,是有著非常纖細、卻又不會細膩到令人煩躁的巧妙處置。

  《殺人偵探社》是非常綿密的推理小說,除了必要性的介紹外,小說百分之八十五的構成都是謎。且對話的比例很高,但不管是追問、討論、乃至必備的偵探解謎推演,卻不會有太多裝活潑的抬槓、搞笑。甚至常常一長串對話下來,得到的都是資料性的東西,多知道了一點,卻不曉得是還原真相還是驗證所知,鮮有重大突破。毫無頭緒的發展固然寫實,卻容易流於乏味沉悶,能維繫閱讀好奇心的,不至半路放棄,全都是看似原地踏步外,若有似無的進展,以及追根究柢的原點──不對勁。

  讀起來平實,但這種平實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又要維持數個謎團之間的散漫感,又要緩慢但確實地予以明朗化,不能啪加速就結束,節奏操縱頗費心力。但越是堅持這不緊不迫的從容步調,不刻意賣弄危機(除了我自己嚇自己,猜疑了半天),越顯得出相信謎團自身吸引力的樸實,仰賴讀者對謎的執著能貫徹始終的信心。兩起案件本身的關聯很低,是有些地方相像,頗難以巧合帶過,但要兜上意義,連我自己在閱讀時,都覺得線索過少,關聯太空盪了,不論拋什麼假設,何必繞那麼一大圈的疑惑就會浮上心頭。光要假定情境都很困難了,一群人湊在一塊也討論不出個所以然來。說起來,真相固然也很曲折,卻著實是其中最合情合理的。

  也因為《殺人偵探社》如此專注於謎團吧,自己推理小說固然看得不少,卻常常是等著角色道出真相,真正接受作者的挑戰書,認真動腦的經驗倒是少,是很不正經的推理小說讀者(苦笑)。這回很難得如此專心地去推敲合理性與否,在小說結束後還想那麼多,說起來也是特別的經驗。就回歸謎團原始魅力來說,挺推薦去閱讀的。

  (以下有雷,算是某種閱讀實況記錄吧)

  我一直覺得殺人小說的存在很妙。即便明白真正用途,還是會去想──若是第一起案件有著內幕,那為什麼知道真相的人,要特地寫成小說,投給一個屬性不合的雜誌呢?如果是放在網路上,還比較有曝光的意義。且能知道真相,也可能是就是幕後黑手,那又何必寫成小說,引來不必要的懷疑?擺這樣的誘餌,難道不會引人疑竇,造成反效果嗎?然仔細想想,這可能是沒辦法下的辦法,選擇有限,即便誘餌本身有點微妙,但說不定這狀似怪異,但可以自己合理化成犯罪成功的炫耀啊的遊戲之作,反而比做得太過篤定地暗示、真的不自然的假證據,更能達到目的吧。好久沒腦補了,不知不覺想得有點頭痛。我還想到若真達成目標,警察搜查時也可能會發現筆記本,那殺掉知情者也沒用啊!雖然說設計者不一定知道筆記本的存在啦。說起來整起計謀本來就是僥倖成分居多,利用的多是警察想早早結案的心態,並不是完美犯罪←-看完小說那天晚上我就一直這樣反覆地推論,搞得自己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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