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試讀秀威出版社的推理小說,雖然大部份是新人作家,但是往往在寫作上有著充滿創意的手法,這本書的作者紀昭君,就選了一個我覺得很難的混合寫法,所以讓我很吃驚。裡面有著三種一般小說常見的寫法,第一種是由一開始看似不相關的獨立故事分別說起,最後在結尾卻交織在一起產生爆點。第二種是由不同人的角度來描寫同樣一件事,因為每一個人的觀感不同,所以會發現原來的價值觀全都被推翻。第三種是融合時事,以時事的新聞入故事,會讓人有一種熟悉感,加上作者的巧思,可以補足在新聞上沒有看到的內容。這三種寫法分別操作都不見得能寫得很好,作者卻三種都一起使用,還用在處女長篇作品上,著實令人吃驚。 故事的主軸是由三個台灣著名的新聞事件所改編的,分別是「楊儒門白米炸彈客」、「徐志皓姦殺方姓少女棄屍案」、「江雲卿色誘劫殺計程車司機案」,除了這三個主要事件外,作者也融合了許多台灣現在在存在的社會陰暗面真實事件,比如校園霸凌,在校方息事、父母愛面子、媒體渲染的情況下,最後反而是被害者二度傷害,加害者卻無事。還有控制殘障人士乞討,這也是一直存在在台灣社會的事件,這些人我在某些夜市中還是有看過,但卻因為法律上的問題,一直沒辦法有效解決。其它還有少女援交、師生戀、濫用別人愛心要錢的人等,這些在新聞事件中都或多或少的看到過的新聞,也全都在這本小說中出現,所以稱之為台灣社會黑暗面的縮影也不為過啊。 這部作品讓人思考的不再是兇手是誰這種動機性的問題,而是一個人純粹的惡意會改影響別人多大,以及這種純粹的惡意受到的懲罰卻又是多小。以小柔的故事來說,大姐大的惡意行為改變了她的一生,還好以太救了小柔,避免讓她受到更多的傷害,但最後小柔還是走向了偏差的人生,而大姐大卻完全沒受到應有的懲罰。也許有人以為這是單一事件,但是以作者改編的新聞事件來說,後兩個都是幾乎沒有人性的殺人案,如果大家去google就會發現,裡面的兇手在犯案時幾乎都沒有人性,但是最後這兩個案件最後都沒被判死刑。作者改編出來的兇手,雖然賦予他們悲慘的過去說明了他們偏差行為產生的原因,但是卻仍沒辦法改變他們可能再犯的傾向。對比於現實中方姓少女案,兩名兇嫌還在衝撞警方後,其中一名被警方開槍打成半身不遂,但他們卻以為警方並不知道他們犯了罪,還在民進黨議員的陪同下要求國賠。這在對比最近另一名警方同樣因為被衝撞開槍結果被判刑,真是讓人不勝唏噓啊,惡意是不是就是因為在小的時候沒有受到懲罰,所以最後才會擴大成社會的亂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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