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跟我想像的有一點不一樣,從書名來看,我以為是專門在說一些明清時代的寡婦偷情軼事,結果並不是,前半段是對於古典文獻中有關「貞節」兩個字是指什麼進行探討,後兩段是針對明清時代婦女為什麼要守節的社會現象進行歸納整理,並以一些歷史上的例子來佐證。 書上提到,其實在遠古時代沒有貞節這件事,所以那時是多是野合,因此就算是名人,往往也是父不詳,因為無從判斷起。後人就會穿鑿附會說其實這個名人的媽媽是被神明附體,無性生殖來的。後來發現民智開了,不能這樣一直唬弄下去,加上這時父權高漲,因為皇帝希望自己可以後宮佳麗三千人,但又不希望佳麗到處去跟人亂搞造成接班人其實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所以開始強加灌輸女性要從一而終。這時候有幾位女性寫了幾本有關女性應該遵守的道德規範,一本是班昭的<女誡>,另一本是由宋若莘、宋若昭、宋若倫、宋若憲、宋若荀寫成的<女倫語>。如果沒有作者的導讀的話,現在的人看這些書都會覺得莫名其妙、不合時宜。但是作者提到,像宋家姐妹其實終身未嫁,她們還拜了官職選擇了跟男人一樣的道路,自己也不走自己寫的女道,那為什麼她們要寫這些書呢?其實她們都是很有智慧的,知道所謂的大環境是改變不了的,因為這是政府的態度,所以這些書其實就是當時女性的職場教學書,因為當時的女性不能工作,唯一的老闆就是丈夫,當然就要對丈夫柔順,這反過來說,現在的職場學也是叫你不要跟老闆頂撞一樣的道理,由作者這個角度來看這些古書,就會覺得很有趣了啊。 再來提到明清婦女為什麼要守貞,其實有幾個面向,一個是前面提到婦女只有一個老闆就是丈夫,如果丈夫死了婦女改嫁,那她一毛錢都沒有。如果丈夫死了她守節,那她就有權力使用夫家的財產,所以這種守節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出於利益的考量。當然家族的人就會千方百計想要讓寡婦改嫁,因為這樣就能分財產,書上提到了很多當時的判例。我比較意外的是,當時很多的判例是會通盤考量情理法的,而且寫出來的理由不比現在的法官差,所以當時的好官真的不少,而且加上當時鑑識技術不佳、公文往返也費時,所以他們真的是非常辛苦才能當好官啊,這到是讓我大吃一驚啊。 另外貞節也是政府提倡出來的,原因是如果提倡婦女都可以為貞節而死,那男人更應該為國家而死,所以為了這個政治上的盤算,政府就大力宣傳貞節烈女。但是後期已經變成有點私相授受了,書上是到某些家族幾乎人人都是貞節烈女,原因是當時那個家族都是有名望或是有官位的人。所以這是政治力弄出來的風潮,加上那時還有補助,以及文人可以以這個理由來寫文出名,所以大家都把家裡死去的女人都捧成了貞節烈女。但是回頭來檢視現在社會,也有所謂的風潮,社會上也只有一種主流價價觀,似乎歷史真的是會循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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