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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暴政與政治投機:王洪文與「文革」(下)
- 作者 /
約翰•西西弗斯
- 出版社 /
西西弗斯文化出版
- 出版日期 /
2016-05
- ISBN /
9789869295550
- 定價 /
NT$
550
- 優惠價 / NT$
495
從保衛幹部到主席接班人,
從權力巔峰到政治深淵!
王洪文在文化大革命中,特別是當他同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勾結到一起之後,資產階級個人野心惡性膨脹,終於走上了反黨反人民反革命的道路。
──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二)
本書特色
史料揭示真相,歷史昭示真理!
文革史研究的里程碑,第一手文革史料。
首次全面、系統出版,還原「文化大革命」的歷史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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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例說明
「文革」作為中國統一、浩大、群體的政治運動,捲入的階層、參與的人數很多,觸及的問題、採用的方式十分複雜。可以說,任何一個政治事件,動輒牽動著幾十、上百人,甚至成千上萬人的關注。正是由於每個事件、運動聚集了眾多參與者,會議記錄中的文獻也牽涉到很多人,因此,在以人物為核心整理史料的時候,某一個檔應該歸屬何人,或者說,史料在不同人物的分配上如何處理,是一個值得斟酌的問題。
本叢書由於包括大量現場的講話記錄,具有原生態的歷史形態,多人參與的談話形成了文本之間的互文關係。文集編撰的總體原則是,無論人物、運動、事件還是思想,盡可能根據時間先後,組織、梳理出重要的資訊點,使讀者由每一篇文章的連續性閱讀,可以大體知道歷史事實的來龍去脈。具體來說,涉及到史料的編撰細節,有一些技術問題需要處理。根據編者對史料的總體把握,擬在下面對此做出原則性的說明,並根據重要性的優先順序,依次排列如下。
第一、 官位優先原則。在每一次集會或者內部會議中,官位高者所起的作用通常比較大,做出的講話也具有較大的效力。
第二、 篇幅優先原則。對於官位或者政治影響力大小差不多的情況,以講話篇幅最多者作為歸屬對象。
第三、 資訊求全原則。有些會議講話,每個人的官位差不多,講話的篇幅也差不多,而且每個人沒有大段文字自成獨立的一部分,而是簡短的對話交互參差,各自的關鍵資訊都不少,將這樣的檔歸屬於某一個人的話,對其他人都會有遺珠之憾。因此,這樣的檔將會保留在每個人的文集之中。
第四、 對於年月不詳的情況,一律置於該年月的最後,列入「本月」、「本年」之下。上述這樣編撰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節省每本書的篇幅,通過幾本書的對讀可以獲得的文獻一般不重複收錄。凡是在其他書本中已經收錄,而本書暫付闕如的情況,一律在目錄和正文中列出標題,並且在標題之後標記「(存目)」二字。好在每一本的史料都是按照時間順序編排而成,因此讀者可以根據目錄提供的線索,迅速在其他書本中找到相關內容。本叢書的不同文本之間史料高度混融,需要提醒的是,對於有些史實,讀者必須將多本書一起參照對讀,才能瞭解問題的全貌。
本叢書所收錄文字均來自於中國國內外檔案館、圖書館,中共黨政部門的內部資料,民間人士所收藏的第一手文獻,中國國內正式出版的報刊與書籍,以及官方與民間的非正式出版物。部分文字來自民間印刷物的會議記錄,標點符號的使用很不規範。原因是:記錄者錄入匆忙難免錯謬;記錄稿未經講話者與與會者修正;記錄者水準參差不齊;所記錄的文字大多係速成之物,並未經過正規編輯部門細緻審校。鑒於上述情況,編者特此作如下說明。
如果對所有標點符號全部修改的話,恐怕對原貌影響甚大。因此,編者修改的原則是:對顯而易見的標點符號誤用、漏用、缺省等情況,編者予以補充修訂。在保證不影響閱讀和理解的前提下,秉持可以不改則儘量不改的原則。文字整理的具體辦法是:第一,最大可能保留文字和版面的原貌。避免添加、增刪文字,以及隨意改動段落關係。第二,簡體字轉化為繁體字之後,仍然保留簡體字的原貌。例如,有些人名轉化為繁體字之後,「赫魯曉夫」就變成了「赫魯雪夫」,「斯大林」變成了「史達林」,「文件」變成了「檔」。針對這些類似情況,編者一律在審校中保持史料原初的簡體字形態。
簡介
「陰謀家、野心家王洪文,為了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一直處心積慮地妄圖打倒從中央到地方一大批堅持毛主席革命路線的革命老同志。」
──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三)(1977.9。節錄)
本書分爲上下兩冊,上冊時間跨度爲1967-1976年,收錄王洪文的大會發言、座談會講話、政治報告。下冊時間跨度爲1977-1981年,收錄中共中央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以及特別法庭判決書等。通過一手史料全面深入展示了王洪文藉由群眾暴政獲得提拔任用,最後被捕監禁的史實。
作者簡介
約翰‧西西弗斯 John Sisyphus
主要從事中國當代思想與文化研究。
目錄
「文革」風雲叢書‧總序
「文革」史料整理綜述
體例說明
1977
中共中央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二)》的通知及材料1977.3.6;中發[1977]10號
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二)王張江姚專案組1977年3月
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的決議(節錄)(1977年7月17日通過)1977.7.17;中發[1977]21號
中共中央關於轉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三)》的通知及附件1977.9.23;中發[1977]37號
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三)王張江姚專案組1977年9月
1979
中共中央轉發上海市委《關於解決所謂「一月革命」問題的請示報告》的通知1979.1.4.
1980
中央「兩案」審理領導小組對揭批「四人幫」鬥爭中受審查人員定性處理的意見1980.2.13;中紀二辦秘字[1980]25號
中共中央關於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通知1980.9.26;中發[1980]73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起訴書(1980.11.2.)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檔案局印發《關於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檔案材料整理的幾項具體規定》的函1980.12.09;國文件發[1980]455號
1981
「四人幫」經營「第二武裝」的記事資料組198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1981.01.23;特法字第一號
王洪文研究論文
「文革」研究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