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eruya 在前年新聞有出現妯娌不合而在奶粉參鹽意外讓孩子身亡事件,另外在去年亦有孕婦為了取得美國公民而刻意在飛機上產子。此兩事件除對社會大眾對某些女性多筆註記外,搭配上知言擅長的警察程序底子及縝密整理下去書寫,誕生了有台灣特色的警察推理小說。 本書是由兩篇中篇的合集作品,兩起故事沒有連貫關係。其中第一篇《我有罪》中從看似被家裡蹲的丈夫殺害的優秀女警,,在差一點就又造成社會觀感的煽動下又出現對警界女性的偏見議題或導致兇手被汙名化的情形,給主角的推理行為所救。反而是兇手真的算有罪嗎?成了給讀者的問題。 第二篇的《我無罪》是以女性被害人的方式書寫回去,從被害到從靈魂視角去看自己到底是如何被殺害的,跟著刑警一起看自己的過去及還活著的人如何看被害人自己,以至最後才讓讀者看到真正的罪到底從誰而起?當然也是給讀者的問題。 在書中作者有不少的警界相關資訊以至於作品真實性大增是其特色,對於只能看到美國的警察系列故事或日本的硬漢警察故事,今日能看到台灣也有了警察小說對讀者是一大驚喜;除被害人如何在有身孕的狀況下還能赴美參與反恐訓練有些質疑外,倒是不減想看警察作品的讀者興致。第二則從被害者角度去作第一人稱書寫是其特色,甚至不知道偵探(刑警)名字也是一種體驗。 知言在後記中提到「創作一旦發表,作品就獨立有於作者而有了自己的生命。故事是圓是扁、要為情節感動還是憤怒,都交由讀者自行與作品互動。」從此可以得知作者支持羅蘭巴特的『作者已死』的觀點,同時也從中看到不論是《我有罪》或是《我無罪》兩則故事中,反而給讀者呈現的兩件社會事件當中兇手或被害人不能完全斷定對方是好是壞,而是當事人選擇作了什麼。. 這也是社會推理小說給讀者的特色,如同錢德勒的名言:「(他們)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身上,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屍體。」小說反映當時歷史出現的社會現狀,還有人與人間難解的關係,以至於社會事件發生身為偵探方─不論是調查人員、刑警等人,反而不是只是推理一個故事算了,更多是看到社會反映出的嘆息,社會推理小說能作到的,可能只是把真相呈現給大眾,並借鏡讓我們對人性有更多看見;近而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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